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我市“五年经济总量翻一番,富民升位,人均GDP力争全省第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攀”战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走创新之路,建教育强市。 二、发展目标 1、幼儿教育 到2007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1年教育。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5%,其中城区达到98%以上,农村达到55%。全市幼儿园合格率达到98%以上,70%左右的乡(镇)办有中心幼儿园。在有条件的幼儿园积极发展先学前教育(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2、义务教育 继续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到2007年,全市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农村在校生年辍学率低于1%,农村初等义务教育毕业率达98%以上;初级中等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城区达到100%,农村达到95%以上,农村在校生年辍学率低于3%,农村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毕业率达95%以上。东区、西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杜绝新增文盲。 到2007年,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城区达到90%,农村达到85%以上。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在校学习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根据需要在县(区)政府所在地的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把市聋哑学校扩建为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四川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 到2007年,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要各办好一所重点民族寄宿制初中,其办学规模每个年级达8个班以上。民族乡(镇)中心校积极兴办寄宿制学校。 3、高中阶段教育 到200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达到85%,其中城区达到95%以上,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达80%,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在现有2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3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础上,再创建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五年内,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向社会输送10000名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建设1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或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3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4个全国示范性重点专业,2—3个省级示范性重点专业。培养1—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家,5—10名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和20—30名省级骨干教师。45%以上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参加高职考试,升学率达85%以上。力争25%以上的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比例大致为5.5:4.5。 4、成人教育 充分利用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广泛开展成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进一步加强以职业培训中心为龙头,农业广播电视、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的培训基地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重点做好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智力扶贫开发等工作,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5万人次。共推广80个农民科技示范致富项目。加快社区教育发展步伐,积极倡导建立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 5、高等教育 攀枝花学院、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和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在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招生规模的同时,要狠抓办学条件完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依法治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把攀枝花学院办成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办学条件完善、学科特色鲜明、办学形式多样、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较高的普通本科院校,使学院成为川西南、滇西北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研发基地。努力把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成与攀钢发展相适应的为企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现代化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基地,为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等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努力把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办成“攀枝花终身教育基地和知识信息集散地的窗口”。 6、教师队伍 造就一支素质优良、学科配套、数量足够、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努力搞好教师学历达标和学历提高工作,到2005年农村小学、初中教师学历100%达标。到2007年,全市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全部达大专学历(含在读),初中教师全部达本科学历(含在读),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人数有所增加。 7、教育质量 全面落实德育在素质教育中的核心地位,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品德法纪教育,完善德育工作的管理体系、内容体系、科研体系,不断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未来五年,再创建1-2所省级校风示范学校、3所省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科普示范学校。到2007年,全市省级校风示范学校达到20所,市级校风示范学校达到120所,所有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达县级校风示范学校标准。 切实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逐年提高初中毕业会考平均分、均及格率和优生率,到2007年,初中毕业会考均及格率达60%以上。努力缩小农村与城区教育质量的差距,民族地区乡(镇)教育质量与汉区乡(镇)教育质量大体相当。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规程》和《攀枝花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开齐、开足体育、艺术和健康教育课程,加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课程建设与教育研究,不断提高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质量和水平。到2007年,学校体育、艺术课开课率城市学校和所有高中学校达100%,农村乡(镇)中心校和所有初中达98%以上,村小和边远民族地区学校达90%左右。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95%,优良率达50%以上。建成5—10个体育课外活动基地、5—10个艺术教育活动基地、10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3所省级艺术特色学校、5—8所市级艺术特色学校。每年建设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2所。 8、教学场地、危房改造和教学设备设施 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学校建设和发展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规定划拨所需土地。在城区改造、新区开发中,也要给新建学校留有足够的用地。 2005年底消除所有中小学危房。 未来五年,中学理科和小学自然、数学教学仪器,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等学科教学器材、设备、设施,以及学校图书室、卫生室器械与设备的配备,按照2000年颁发的《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要求,逐步配齐、达标。五年内建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校6所、市级实验教学示范校10所。 未来五年,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设施和软件的配备,按照2001年颁发的《四川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设施、软件配备基本标准》的要求,逐步配齐、达标。积极筹建“攀枝花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育城域网),2005年覆盖城区学校,2007年覆盖全市,基本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到2005年,所有农村初中具备计算机教室,70%以上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所有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到2007年,所有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在远程教育基本模式基础上,利用省、市、县、校网络系统,推进“校校通”工程,初步形成农村教育信息化的环境,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具备信息交流、网上教学等远程教育教学功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必须注意统筹整合农村农广校、乡村广播电视等现有装备设施技术等资源,发挥多重效益,实行开放教学,不搞重复建设。 三、发展措施 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区)人民政府对本地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责任,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农村基础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积极发展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和民办职业培训,落实民办教育的各种政策。民办学校也要遵循教育规律,诚实守信,依法办学,办出水平。 2、深化教育投入机制改革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用足用好已出台的筹措教育经费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加大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努力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提高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县(区)财政每年超收部分和财政预算外收入,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严格按标准落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 农村税费改革后,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义务教育所应负的责任,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高于税费改革前水平并逐步有所提高,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转移支付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教育,严禁挤占、挪用。要切实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经费需要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进一步做好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依法足额征收有关税费并严格按规定用于教育,严禁挤占、挪用。 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教育的社会融资和投资力度,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教育。尽快完善国家、社会、个人高中阶段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新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的专项经费支持,各县(区)必须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积极开展全社会和市内外的捐资助学活动。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增强学校自我发展能力。 坚决治理学校的乱收费行为。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质量观、知识观、教学观。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和形成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育人机制,培养更多高素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抓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验和推广工作,建立新的课程教材体系,实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有机结合。加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重点学科建设。大力开展艺体特长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要体现特色,调整课程和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农村中学要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大力发展初等职业教育。 加强教法、学法改革。要倡导和探索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快先进教学方法的推广应用,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加强中小学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逐步建立弹性学习制度。 改革、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导向、规范和制约的作用。探索并逐步建立与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逐步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评价制度改革,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促进教师的教育质量和学校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的制度和机制。 4、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依法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教师聘任制。 严格掌握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坚持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并与委任制、选任制相结合。对任期内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应及时予以解聘或撤职。 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服务期制度和定期交流轮换制度。从2004年起,在东、西区(含市本级)和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任教2年以上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一般要有乡(镇)中小学支教服务1—2年的经历,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建立乡(镇)中小学教师与村小教师轮换制度。实行对口支援学校教师等额对换带培制度。建立农村教师津贴制度。实行中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鼓励城镇学校教师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中小学任教,促进城乡学校均衡发展。 认真贯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责任制。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严重失职人员,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力度。继续抓好教师学历层次提高工作,继续开展以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普通话、应用英语及提高教学组织能力为重点的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全力抓好教师实施新课程的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启动“4321”工程,实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和“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 5、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积极探索基础教育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后勤社会化服务体系。学校后勤服务工作逐步过渡到社会化。 6、全面推行依法治教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行依法行政,要把对教育的管理从行政管理转变到法制管理的轨道上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管理教育的能力,要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要加快依法治校步伐,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及其配套制度,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加快推进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进程。
|